一、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:
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投资实力,有良好的信誉。
认可如鱼得水经营理念和发展理念。
具备一定建材行业经商经验(经营建材行业一线定制类品牌者优先),熟悉经销目标市场状况。
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,合作伙伴不超过3人,并明确各自职责。
按照公司经销管理规定交纳品牌保证金,合作终止时予以退还。
按照标准交纳运营管理服务费(按城市类别,一次性收取,不予退还)。
二、专卖店基础条件
店面基础条件:
1、一类商场:当地最有档次的前2名家居建材市场(例如:红星美凯龙、居然之家等全国建材连锁
市场,大明宫、银座家居、月星、喜盈门范城、金盛等当地知名家居建材卖场中的独立门面);
2、商场中的一类位置:
(1)大厅或中厅周围一圈,并有上下电梯;
(2)窗帘区没有在大厅或中厅的基础上,窗帘区客流来向主通道的前3家。
3、地铺:就是有一楼门面的临街店或市场店。
4、地铺一类码头:
(1)与当地最有档次最有名的窗帘、家居建材类一线品牌(最好有定制类)门店周边(*半径50米之内);
(2)家居建材市场中临主路第一排,或在家居建材一条街的前段(分为前段、中段、后段)。
5、地铺二类码头:
(1)与当地最有档次最有名的窗帘、家居建材类一线品牌门店周边(*半径80米之内);
(2)家居建材市场中临主路第二排,或在家居建材一条街的中段(分为前段、中段、后段)。
6、店面装修:为保证专卖店的统一和规范,按公司统一规范的装修方案进行,并无条件有偿统一配用必备的装修装饰材料、样品、家俱及饰品。
7、办公设备:配置电脑、电话机及传真机等必备设备,并开通网络通信功能。
8、专营明确:务必100%专营如鱼得水纺织窗帘系列产品以及本品牌相关产品。